发表时间: 2024-08-30 11:28:13
作者: 半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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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璧山主所及外电引入委托代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人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半岛平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会议纪要2023-18号《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关于璧铜线璧山主变电所三线共建共享相关事宜研究会议纪要》中明确为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避免三线重复建设供电工程,做到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的整体节省,璧山主变电所作为壁铜线、27号线、大足线三线共建共享主变电所。
为落实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推动27号线建设进程,确保璧铜线按期通车,由项目公司(重庆市渝西快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同建设单位(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就璧山主所及外电引入工程委托工程签订代建协议明确项目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项目公司、总包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单位负责出资,项目公司负责管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41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璧山主所工程:因新线路引入,引起既有设备扩容、数量增加和线缆线径变大等。
外电引入工程:双电源点双回路供电,电源点来自220kV凤凰变电站和220kV茅莱变电站,其中凤凰变电站引出线路径与原方案路径保持一致,110kV茅莱线路为新增线路。
璧山主变电站及外线(涉及代建)的设备、系统、材料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线缆敷设、外线施工及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试验、验收、试运行及质保期等服务,并提供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文件资料、专用工具、试验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等。
(1)110kV外电源线路安装及设备采购(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外线土建工程、主变电所房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外线相关附属工程、调试送电及两年的质保服务。施工协调、各项验收、设备停送电申请和协调以及设备送电配合。
(2)与设备、材料相关的须在质检等部门进行的检验、校验等工作。
(3)根据设备提供相应的随机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及需要采购的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要求比例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并对招标人的维修、操作和工程设计人员组织进行培训。
(4)本工程其他所需进行的协调和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培训、变电所运行值守、施工用水电接口及管理、协调和配合、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文件及图纸资料、本系统配合联合调试相关工作项目、电力公司对主所及电源点出线保护定值计算、主所谐波测量(110kV 侧)、接入电力公司电网相关工作、110kV主变电所系统接入电力公司电网的相关协调、施工协调(含进场措施、占道、拆迁、青苗、绿化赔偿等)、牵引变电所系统施工协调(含进场措施、占道、赔偿等)、满足运营和电力公司要求的设备标识标牌等内容。
具体以竣工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
(1)工程建设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力,工期调整后,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工程质保服务周期:自线路初期运营之日起满2年。
(2)服务期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业主发出要求进场的日期开始至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PPP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成(含工程审计完毕)、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5)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且同时包含以下①②内容:
①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或铁路的110kV及以上变电所施工业绩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
②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或铁路的110kV及以上外部电源引入工程业绩。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③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④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⑤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7)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8)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9)主要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
(2)购买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半岛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23-45213669
招标代理机构:半岛平台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23-67767200
传 真:023-67767197